各位老师:
根据公司《关于开展纪念第111个“三八”妇女节系列活动的通知》中有关“巾帼标兵”和“幸福家庭”的评选工作要求,公司分工会认真筛选,征求意见,由分工会提名,经公司党总支审定,推荐公司教师窦艳艳、蔡彦青作为公司“巾帼标兵”,刘寅为“幸福家庭”评比人选,于3月26日—28日进行公示。如有异议,请与能环公司办公室联系。
能源与环境公司
2021.3.2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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